配电装置是指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配电系统中设置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简称配电箱。
配电箱的基本功能:
1.电源隔离功能
2.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功能
3.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若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则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头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若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则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或彼此靠近的单极隔离电器,不得采用分断时不具有可见分断点的电器,当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时,可兼作隔离开关。